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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车之鉴| 行驶途中引擎盖弹起,处置不当引发二次事故

10月26日15时50分许,高速交警嘉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G15W常台(嘉绍)高速公路往绍兴方向硖石出口附近发生一起翻车事故,现场有人受伤。指挥中心立刻指令三大队民警赶赴现场处置。

执勤民警到现场后,发现现场一辆金华牌照的现代小轿车停在第一车道上,引擎盖掀起,前挡风玻璃全部碎裂。在前方不远处三、四车道上还停着一辆“四脚朝天”的温州牌照大众轿车,车上还有一名乘客受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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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车驾驶员楼某说,自己当天驾车往绍兴方向行驶,在车辆途经硖石出口附近时,引擎盖突然翻了起来,砸碎了车辆的前挡风玻璃。当时自己行驶在第一车道上,被这一突如其来的情况吓得不清,一脚刹车将车停在第一车道后下车查看情况。

但就在楼某下车之后一分钟不到,大众轿车就撞上来了。

大众车驾驶员王某说自己当时行使在第一车道上,车速大约在110公里/小时,突然看见前方一辆车子停在车道上,自己来不及采取措施就撞了上去,巨大的撞击力将自己的车辆撞翻了,滑出去几十米远之后在右侧第三车道上停了下来。幸亏当时系好了安全带,不然后果不堪设想了。

民警当场查看了两辆车的行车记录仪,并且根据现场勘查的情况认定:王先生因为驾驶车辆时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注意力不集中)导致事故的发生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楼先生因车辆发生事故之后不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违法行为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高速交警提醒

1、车辆要注意保养

行车前对车辆的部件要进行检查,比如车辆轮胎、雨刮器等等常用件,以防发生意外。

2、安全措施

车辆发生故障或者事故之后,应当在车辆后方150米处设置三角警告标志,人员撤离到不妨碍通行的地方。

3、谨慎驾驶

高速公路驾车一定要注意保持注意力集中,以免发生突发情况下来不及及时处置。

(以上图文素材由高速交警嘉兴支队三大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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